世上有的事能说不能做,有的事做了不能说。所谓做了不能说,往往是或者给自己留面子,或者给对方留面子,这就是所谓“忌讳”。可以吃龙肉但不能说,这大概是中国式的忌讳吧。
姜太史玉璇言 [1] :龙堆之下 [2] ,掘地数尺,有龙肉充牣其中 [3] 。任人割取,但勿言“龙”字。或言“此龙肉也”,则霹雳震作,击人而死。太史曾食其肉,实不谬也。[1] 姜太史玉璇:姜玉璇,姜元衡,字玉璇,祖籍莱阳,后流落即墨。顺治己丑年(1649)考中进士,曾任内翰林国史院庶吉士、宏文院编修、内翰林宏文院侍讲、江南主考等职。后以腿疾乞休。见同治《即墨县志》。太史,明清两代习称翰林为“太史”。
[2] 龙堆:古西域沙丘名。汉扬雄《法言·孝至》:“龙堆以西,大漠以北,鸟夷兽夷,郡劳王师,汉家不为也。”李轨注:“白龙堆也。”牣(rèn):满。翰林姜玉璇说:在白龙堆沙漠下面,掘地数尺,下面堆满了龙肉。任凭人们随便割取,只是不能说出“龙”字来。如果有人说“这是龙肉”,就会霹雳大作,击死这个人。姜翰林曾经吃过这种肉,确实不虚假。
卷六
潞令无论是故事还是评论,本篇都很精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