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淮南子》:又名《淮南鸿烈》,是西汉宗室淮南王刘安召致宾客,在他主持下编著的一部书。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云:“《淮南》内二十一篇,外三十三篇。”颜师古注曰:“内篇论道,外篇杂说。”现今所存的有二十一篇,大概都是原说的内篇所遗。据高诱序言,“鸿”是广大的意思,“烈”是光明的意思。作者认为此书包括了广大而光明的通理。全书内容庞杂,它将道、阴阳、墨、法和一部分儒家思想糅合起来,但主要的宗旨倾向于道家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则将它列入杂家。
丰水:即沣水,河名。源出陕西长安西南秦岭中,北流至西安西北入渭河。仞:古代的长度单位。周制八尺,汉制七尺。
万乘:周制,天子地方千里,能出兵车万乘,因以“万乘”指天子。
“凡是审理案件之事,一定要根据所犯罪行的事实作为主要审查内容,不能严刑逼供,不能节外生枝,不是牵连的头绪越多就越能显示判案者的聪明,所以法律规定了举证、审讯的制度,反复比验供词,是为了求得事实的真相,而不是要掩饰事实的真相。反复比验供词,多方调查,听取各方面的意见,是不让狱吏徇私枉法、掩饰事实真相、伪造判案文书而得逞。孔子说:‘古代圣贤判案,是想尽办法寻求给人以生的理由;今人判案,是千方百计寻求给人以死的理由。’所以就会离析语言对法律断章取义,因案件判例来代替法律,施展邪门歪道来惑乱政治,这是王法一定要加以诛惩的。《淮南子》说:‘沣水虽然有十仞之深,金铁一类的东西沉到水底,在外面也能看得一清二楚。不是因为水不够深和不够清澈,但鱼鳖都不往那里去。’所以,为政者把细苛当做明察,把求功当做明智,把刻薄百姓当做忠心,把攻讦他人当做功劳,这就像是一张大的皮革,虽然倒是挺大,但也是容易破裂的原因。奖赏应该从重,惩罚应该从轻,国君要以仁厚为本,这是历代帝王通行的规矩。刑罚的轻重,恩情的厚薄,让百姓称颂或是让百姓痛恨,这两种做法的效果怎可同日而语!况且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权衡,时事的准绳。权衡是用来确定轻重的,准绳是用来显示曲直的。现在制定法律以其宽容公平为贵,但判人的罪却极其严酷,甚至只凭个人的喜怒任意处治,随心所欲地判定罪行轻重,这就等于舍掉准绳来端正曲直,舍弃权衡来确定轻重,这不是太糊涂了吗?诸葛孔明是小国的丞相,还说过‘我的心就像一杆秤,不能因为人的好恶而改变轻重’的话,更何况是大国的万乘之君,处在唐虞盛世,怎能随心所欲放弃法律,而取怨于百姓呢?
“又时有小事,不欲人闻,则暴作威怒,以弭谤议。若所为是也,闻于外,其何伤?若所为非也,虽掩之,何益?故谚曰:‘欲人不知,莫若不为;欲人不闻,莫若勿言。’为之而欲人不知,言之而欲人不闻,此犹捕雀而掩目,盗钟而掩耳者,只以取诮,将何益乎?臣又闻之,无常乱之国,无不可理之民者。夫民之善恶由乎化之薄厚,故禹、汤以之理,桀、纣以之乱;文、武以之安,幽、厉以之危。是以古之哲王,罪己而不以尤人,求身而不以责下。故曰:‘禹、汤罪己,其兴也勃焉;桀、纣罪人,其亡也忽焉。’今罪己之事未闻,罪人之心无已,深乖恻隐之情,实启奸邪之路。温舒恨于曩日,臣亦欲恨于当今,恩不结于人心,而望刑措不用,非所闻也。臣闻尧有敢谏之鼓,舜有诽谤之木,汤有司过之史,武有戒慎之铭。此则听之于无形,求之于未有,虚心以待下,庶下情之达上,上下无私,君臣合德者也。魏文帝云:‘有德之君乐闻逆耳之言,犯颜之诤,亲忠臣,厚谏士,斥谗慝,远佞人者,诚欲全身保国,远避灭亡者也。’凡百君子,膺期统运,纵未能上下无私,君臣合德,可不欲全身保国,远避灭亡乎?然自古圣哲之君,功成事立,未有不资同心,予违汝弼者也。”
弭(mǐ):止息,中断。这里是阻止的意思。
诮(qiào):讥笑讽刺。
幽、厉:指周幽王和周厉王,他们都是西周时的暴君。周幽王在位时,沉湎酒色,不理国事,各种社会矛盾急剧尖锐化,政局不稳。幽王变本加厉地加重剥削,任用贪财好利善于逢迎的虢石父主持朝政,引起国人怨愤。周厉王在位期间,重用奸佞荣夷公,不听贤臣周公、召公等人劝阻,实行残暴的“专利”政策,奴役百姓,不让他们有丝毫的言论自由,以至于行人来往,只能以眼神来示意。于是周朝国势更加衰落,朝政更加腐败。百姓怨声载道、民不聊生。
温舒恨于曩日:王温舒在做河内太守时,因春天到了按例不能再斩杀犯人,因而不能杀尽豪猾,乃顿足叹曰:“令冬月益展一月,卒吾事矣!”温舒,西汉酷吏王温舒,阳陵(今陕西咸阳东)人。年轻时游手好闲,不务正业,杀人越货。他经过几番投机钻营,竟官至中尉,统管京师治安。他当上高官后,专门选用那些专好猜疑、心狠手毒、敢于祸及别人的歹毒之徒作为自己的鹰犬,嗜杀成性,至于国家法律常被置于不顾。对一些大案、疑案更是昏昏不辨。而且他还受员骑钱(接受部下贿赂),贪得无厌,终被朝廷诛灭五族。